1、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每天12个小时(上午8时至下午8时)值班;
2、群众打来电话进行法律咨询,一般由值班员当场解答,并做好受案记录;
3、若解答不了,应及时转至有关单位和部门解答;
4、对老、弱、病、残或边远农村交通不便等确需上门服务的,经值班领导批准,指派就近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员或法律服务轻骑队到现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