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及业务范围
 

  作为法律保障的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简称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


  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


  对象主要是刑释释放、解除劳教5年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

   主要业务范围有四个方面:

   1、对服刑罪犯和劳动教养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2、向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简称刑释解教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接收单位介绍情况,移交有关档案、材料。
 

  3、引导、扶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4、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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