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负责全县的普及法律知识和法制宣传工作;
二、 贯彻执法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决定和意见。
三、负责起草依法治县工作五年规划和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五年规划。根据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对正在实施中的规划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四、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依法治县工作五年规划和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
五、负责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依法治理工作五年规划的备案工作。
六、组织全县性的依法治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活动。
七、负责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依法治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考核、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的筹备工作。
八、抓好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的试点工作;了解、掌握全县依法治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九、定期向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领导机关汇报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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