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律事项的申请,由申请人向受案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同级法律援助机构提出;非诉讼事项的申请,由申请人向所在地或事由发生地的基层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法律援助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
(三)申请人的经济状况;
(四)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据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