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仲裁
仲裁的本意为地位居中的人对争议的裁断。作为一种法律制度的仲裁,则是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依据仲裁协议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争议及其他
财产权益争议、按照法定程序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行为。1994年8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5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确立了仲裁的地位和权威,使仲裁成为一种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制度。
建议使用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版权所有:确山县司法局 办公地址:确山县城开发区
确山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设计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