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人民调解的工作方针是“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这一工作方针有以下含义: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二是防止矛盾纠纷激化,以防止矛盾纠纷激化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三是要针对矛盾纠纷的发生、发展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纠纷预防,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四是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政策、说明教育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五是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主动与各有关部门结合起来,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共同化解新形势下的矛盾纠纷。在这个方针中,“调”和“防”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调解工作做好了,就能控制事态的发展,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避免更大的损失;而预防工作做好了,就能防患于未然,减少、避免由纠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既要调解,又要预防,要立足于调解,着眼于预防。在预防思想指导下进行调解,在调解工作中抓紧预防,调中有防,寓防于调,防重于调。“调防结合,以防为主”与“多种手段,协同作战”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两个方面,“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强调的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及时调解矛盾纠纷,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多种手段,协同作战”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调解不了的疑难纠纷,社会难点、热点纠纷和群体性纠纷要主动及时送交党委、政府或各有关部门处理,并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运用多种手段加以解决,防止久调不决导致矛盾纠纷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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